在国家出台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与石化相关的危废共有28大类,占60%。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调查危险废物的处理情况以及反映企业在处理危废时的困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今年3月份启动了化工行业危废调研活动,根据调研形成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调研及政策建议报告》近期已初步完成。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被调研企业在2015年危废处置利用情况可圈可点,但不同的细分行业还是存在着各自的危废处置难题。
按规处置危废企业占多数
数据显示,每年化工行业产生的危废总量为911万吨左右,占工业危废产生总量的近30%。
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173家企业的支持和反馈。
这173家化工企业201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8.06万吨。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的数量为174万吨,占其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76.33%;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运往场外处置危险废物量为53.96万吨,占产生总量的23.62%。产生量最大的危废前四位分别为废酸、蒸馏残渣、废矿物油和废碱,分别占调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6.01%、18.5%、13.13%和13.07%;
在173家企业中,有55家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其中,综合利用占39.85%;焚烧处置占16.99%;安全填埋占10.59%。有69家企业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运往场外处置危险废物。
调研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严格分类贮存管理,建有专门的危险废物存放库,专人专管;危险废物的处置转移能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每年进行废物申报,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台账不清,企业内部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比较简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等情况。
不同行业处置困难各异
不少企业也借着这次调研提出了在危废处理中遇到的困难。对于石油领域涉及化工生产的甲醇公司、轻烃分馏公司来说,主要产生的危废是各类废弃催化剂、废润滑油、在线监测废液、罐底残渣等。不少企业反映,在处理危废的过程中,由于每种危险废物当年产生的量不固定,在实际中难以委托处置,只能积攒到一定的量后再处理,这样可能会导致部分危废的存放期超过一年,存在超期贮存的风险。另外,这些企业由于某些种类的危废产生量大,存在跨省异地转移手续办理周期长的问题,在办理期间产生的同类危险废物,由于超出了联单申请数量,同类废物也不能同批次实施转移,这样既增加了产废单位、接收单位的工作量,又增加了危废的风险,非常值得注意。
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主要产生的危废为污泥、废油、废催化剂和液化残渣等。这些企业提出:“煤化工行业产生的杂盐组分中绝大部分为无机盐类,少量为有机物,但基本不含重金属。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暂无煤化工行业企业的危险废物详细名录,无法判断杂盐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同时,杂盐中组分很多、很杂,物理化学性质各异,分离提取困难。即使分离出来,产品又无销路,分离提取没有太大意义。若煤化工行业产生的杂盐被划为危险废物,杂盐相关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很少,处理费用很高。若企业自己处理,又需要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企业建设处置的生产线,成本也很高。”
而对于一些主要生产烯草酮、咪草烟的农药企业来说,主要的危废是来自废水中回收的氯化钠。有的企业反映:“这些副产氯化钠作为危废,转移费用极高,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副产氯化钠作为危废转移价格完全是由有处理资质的接收单位单方定价,背离了市场公平定价的原则,政府也没有对价格进行监管;有处理资质单位的处置能力太低,使得大量的危废无法处理;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危险废物鉴别单位鉴定过了的回收氯化钠,仍然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承认。”
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处庄相宁处长认为,我国石化行业危险废物主要的问题是危废处置价格高;危废处置资源和能力严重不足;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程序复杂、耗时长;危险废物的认定尺度不一;“资源化”在危废管理中判断尺度不一;危险废物与副产品的概念模糊;危险废物鉴别缺乏通道。
记者了解到,对于如何进一步管控好危险废物,石化企业有着各自的建议。炼化相关企业呼吁设立网络平台,提供危废处置单位信息、供求信息等;煤化工企业建议国家对煤化工产业链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析后,在危险废物名录中细化类别;农药企业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氯化钠回收鉴定标准,对于已经鉴定为非危险废物的回收氯化钠,不应限制其作为副产品销售,同时增加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对此,庄相宁也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分行业加快制定危废处置及综合利用规范或指南,大力鼓励危废资源化;二是分行业(或产品)明确危废种类,避免概念模糊、管理不一;三是打破危废处置区域保护和垄断,鼓励危废处理市场化,降低危废处置成本;四是根据危废特性,研究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许可指南,简化程序,鼓励企业承接上游危废作为本企业原料;五是出台危废鉴别程序和要求,鼓励开展第三方危废鉴别,不断完善危险废物名录,对名录实施动态更新;六是制定相关“三废”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并与综合利用规范相结合。
“对于收集到的这些问题,石化联合会将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帮助企业能够更加便捷、顺畅地完成相关的危废处理工作。”庄相宁表示。